固教體文〔2017〕96號
固始縣教育體育局
關于公開選任城區(qū)四所學校校長工作實施方案
為推進教育系統(tǒng)人事制度改革,切實加強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,經(jīng)教體局黨組研究,并報縣委組織部同意,決定公開選任固始縣第六初級中學等四所學校校長,特制訂如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選任原則
堅持“黨管干部,任人唯賢”的選人用人原則,通過公平競爭,任賢選能,激活用人機制,推進教育系統(tǒng)人事制度改革,提高中小學校長整體素質和管理能力。
二、選任職位
(一)初中校長:固始縣第六初級中學校長;固始縣第七初級中學校長。
(二)小學校長:固始縣元光小學校長;固始縣第十一小學校長。
三、選任范圍
初中校長在全縣現(xiàn)任初中副校長及副股級以上教育干部范圍內選任;小學校長在全縣現(xiàn)任鄉(xiāng)鎮(zhèn)中心校校長、常務副校長,城區(qū)小學副校長及副股級以上教育干部范圍內選任。
四、選任條件
(一)政治立場堅定,“四個意識”強烈,勇于擔當,辦事公道,清正廉潔,遵紀守法。
(二)任職經(jīng)歷。參選初中校長須任初中校長及正股級以上教育干部滿二年以上,任初中副校長及副股級以上教育干部滿三年以上;參選小學校長須任中心校校長、城區(qū)小學校長及正股級以上教育干部滿二年以上,任中心校常務副校長、城區(qū)小學副校長及副股級以上教育干部滿三年以上。
(三)身體健康,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(四)學歷要求。參選初中校長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,參選小學校長具有大學?萍捌湟陨蠈W歷。
(五)學;蛐iL個人近三年內獲得過一次縣級及其以上表彰。
(六)現(xiàn)任正、副校長職務的參選人員具有校長培訓合格證。
(七)受處分人員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立案調查處理的人員不得報名。
五、選任程序
(一)公開報名
報名采取個人申請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。凡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均可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,學校簽署初審意見后方可報名。
1、報名時間:4月19日-4月21日。
2、報名地點: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。
3、具體要求:參選人員每人只能申報一個職位。報名時必須提交個人申請,身份證、畢業(yè)證、校長任職資格培訓合格證、獲獎證書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。報名采取現(xiàn)場采集信息,并填寫《固始縣2017年公開選任校長報名登記表》。
(二)資格審查
按照參選條件,組織人員對參選人員的檔案和違紀情況進行審查,資格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選任。
(三)筆試面試
1、筆試。筆試時間4月26日上午9:00-11:00,筆試內容為中小學校長管理學校應具備的相關知識,參加筆試的人員按1:6的比例進入面試,4月25日到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。
2、面試。面試時間另行通知,面試內容為中小學校長管理學校應具備的相關知識,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。參加面試的人員按1:3的比例進入初選。
(四)體檢
進入初選人員由教體局組織體檢,體檢標準參照2017年修訂的《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》執(zhí)行。
(五)組織考核
縣教體局黨組派考核組采取民主測評、走訪座談、查閱資料、考察實績等方式,對體檢合格的初選人員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方面的表現(xiàn)進行考核,考核后,考核組向局黨組匯報考核情況。
(六)確定人選
局黨組在考試、考核的基礎上通過集體研究,采取票決的方式確定擬任人選。
(七)公示
擬任人選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公示(公示5個工作日),公示無異議后報縣委組織部審核批復。
(八)行文任命
縣委組織部審核批復后,縣教體局行文任命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領導。成立由縣委常委、政府副縣長常海峰同志任組長,縣組織、教育、編制、人社、紀檢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成員的固始縣公開選任校長工作領導小組,全面負責公開選拔工作的組織實施,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具體負責公開選拔的相關事宜。
(二)精心組織。一是凡參加公開選任工作的工作人員,要嚴守工作紀律,嚴格保密,盡職盡責,不徇私情,全力做好公開選任工作;二是公開選任工作的全過程要始終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全程參與監(jiān)督,為公開選任工作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環(huán)境;三是要嚴肅工作紀律,參選人員在參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的,取消參選資格,情節(jié)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。
(三)加強監(jiān)督。及時公布公開選拔工作的相關信息,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(jiān)督,凡有信訪案件和舉報電話的,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立即立案調查,嚴肅處理。
監(jiān)督電話:0376-46059274605116
附件:1、固始縣公開選任校長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
固始縣公開選任校長工作領導小組
2017年4月12日
附件一
固始縣公開選任校長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
組長:常海峰(縣委常委、副縣長)
成員:楊 輝(縣委組織部副部長)
許傳富(縣紀委副書記)
張勁松(縣編辦主任)
潘 平(縣人社局局長)
梅家新(縣教體局副局長)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梅家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,辦公室設在教體局人事科,成員:殷軍、陳壽鵬,饒培華,余家將。
2017年4月12日
責任編輯:admin